信托产品名称:中融-宏金32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产品规模:32,000.00万元,具体以推介期及开放募集期实际募集到位的信托产品资金金额为准。
信托产品期限:自信托产品成立日(含)起12个月。
信托单位类别:A类信托单位、B类信托单位、C类信托单位、D类信托单位……Z类信托单位。
推介期:2022年4月18日(含该日)至2022年7月18日(含该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产品的发行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产品推介期/开放募集期的终止日期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布。
信托产品成立最低募集规模:1,000.00万元,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产品发行情况变更前述募集规模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告。
本次募集规模:32,000万份,具体以实际募集为准。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类别:A类信托单位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本信托计划项下各信托单位的定期核算日均为: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个自然年度的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信托计划存续满12个月之日、信托计划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任一工作日。若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的第一个定期核算日距离信托计划成立日不足一个月,则以紧邻该定期核算日的下一个定期核算日为第一个定期核算日。
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分笔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信托贷款的预计存续期限为一年,自首笔贷款发放日(含该日)起至首笔贷款发放日后满一年之日(不含该日)止(具体以各笔借款的借(贷)款凭证所载日期为准)。信托计划项下如有闲置资金,受托人可将其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大额可转让存单、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国债、金融债等债券、信托受益权、资管计划、银行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或资产管理产品,但投资于非债权类资产的信托资金比例不得超过信托资金总额的20%。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受托人对受益人可取得的信托收益不提供承诺和保证。有关参与本信托产品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以《信托合同》具体约定为准。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