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信托获交易商协会批准备案受托管理业务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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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日,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批准,中融信托正式获得受托管理业务资质。该资质的获批,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综合金融管理服务内涵和外延,提升公司在标准化债券市场拓展和服务能力。

  2019 年 12 月 27 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及配套制度,引入受托管理制度,并设置了过渡期以供市场成员进行业务筹备及备案。本次有两家信托公司获得受托管理业务资质,截至目前共有67家机构获得该业务资质,主要包括银行、券商、信托、律所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根据规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受托管理人职责主要包括:

  ① 管理及处置担保物

  ② 代表持有人参与债务重组

  ③ 代表持有人申请财产保全、提起诉讼或仲裁

  ④ 代表持有人参与破产程序

  ⑤ 受托协议中约定的其他职责

  未来,中融信托将继续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专业能力,努力承担上述受托管理人职责,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做出应有贡献。